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
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聚力“五子”扬长板。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
二是优化服务,畅通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是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监管,确保项目真实、合规。
二、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有关支持政策适用于每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2024年度政策支持期为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二)银行贷款。由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政策规定及授信审批要求的项目,签约投放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用途。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
(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四)支持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要,按年度动态更新支持领域。2024年度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等9大领域42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详见附件)。
(五)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应用,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依法合规开展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
(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对已获得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贷款贴息、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七)项目须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符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项目不得包含“两高一低”(即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