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12条”!北京这些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可申请贴息
为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巩固壮大以高精尖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落实北京市助企纾困“新12条”的具体举措,旨在发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引导作用,带动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投资,实现激发社会投资、扩大企业再生产的综合效应。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市首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启动征集!一起来看看吧~
重点体现“三个突出”
2022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北京市立足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政策接续,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重点体现“三个突出”——
突出聚力“五子”扬长板
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五子”联动,形成叠加效应。
突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积极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畅通融资渠道。
突出稳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
鼓励金融机构在年度信贷规模范围内加大贷款资金支持,坚持把握好商业可持续原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通过部门联审、银行审贷、项目审批三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化监管,防范项目和资金风险。
优先支持高精尖产业
在投向领域和适用范围上,《实施方案》特别针对市场主体需要,聚焦产业发展,优化政策供给——
投向领域
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适用范围
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相关政策措施对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
《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将按照公开征集、组织申报、项目联审、项目推介、银行签约、资金申请报告审批、贴息资金下达等七个环节下达。
那么,符合要求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贴息?举个例子——
例如:某先进制造业企业拟购置生产线设备总投资5亿元,于2023年1月15日与银行签订4亿元、期限为4年的贷款合同。
其中,计划在2023年1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使用贷款支付采购款3亿元。根据《实施方案》,该项目可获得贴息额度等于3亿元(适用期间使用贷款支付的采购款金额)×2.5%(贴息率)×2(贴息期限),即该企业可获得总贴息额1500万元。
鼓励早申早享、应报尽报
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征集本市首批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征集通知》),启动首批项目征集。
《征集通知》明确,项目需经项目所在地或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申报要求有这些↓
申报时间:2023年1月13日前
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应向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1. 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2. 项目申请书
3. 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
4. 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设备采购方案)
5. 贷款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融资计划书)
6. 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7.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