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表决通过,将建数据资产目录和定价机制
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了数字产业化的技术、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目标,产业数字化列举了数字化转型提升的产业领域及推动措施。在数字治理方面,条例还规定了完善平台企业自我治理和政府治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磊介绍,北京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保护数据权益,建立数据资产目录和定价机制。
条例规定了数据汇聚、利用、开放、交易等方面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法制办新闻发言人王爱声介绍,《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共九章五十八条,包括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这是一部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法规,也是北京市新兴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重大突破。”王爱声介绍,条例涉及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上位法,对于超出地方立法权限的事项未作规定。地方立法的着力点,是在法律框架之下,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改造,前沿领域、重点领域探索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等方面,面向未来提出北京方案,保障和促进全球化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体现了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需要和特点。
数字经济发展大体可以概况为“三要素”“两条路”。“三要素”是指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条例规定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要求,规定了数据汇聚、利用、开放、交易等方面事项。
“两条路”是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条例规定了数字产业化的技术、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目标,产业数字化列举了数字化转型提升的产业领域及推动措施。还专章规定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确保数字经济行稳致远的数字经济安全,以及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保障措施,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和客观规律。
王爱声介绍,立法十分注重制度设计的实质民主,目的是惠及民生、造福人民美好生活。如在建设智慧城市方面,规定了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促进政府智慧履职,民众便利办事;在数字利用基础方面,规定了促进场景开放、数字无障碍建设等内容,使数字经济发展机会可得、成果可及;在数字治理方面,规定了完善平台企业自我治理和政府治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重视特殊群体保护的内容,确保数字经济发展安全有序,弥合数字经济发展鸿沟。
重点培育高端芯片、新型显示、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王磊介绍,将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和部门职责,抓好法定任务的分解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组织各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立法解读和宣传培训,率先创建数据基础制度先行示范区。
在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北京将加强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配套资源保障,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强化信息网络、算力和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新建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优化升级,鼓励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并向社会开放共享。
此外,王磊还介绍,办好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不断加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力度,分行业领域和应用场景建设公共数据专区和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探索创建“数据特区”,引导数据合规融合应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保护数据权益,建立数据资产目录和定价机制,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高水平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
对于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方面,王磊表示,一方面,要加快数字产业化。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培育高端芯片、新型显示、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开源社区、开源代码托管平台、开源项目等建设;优化平台发展生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引导数字经济产业优化布局和集群发展。
另一方面,要加快产业数字化。支持农业、制造业、建筑、能源、金融、医疗、教育、流通等产业领域互联网发展;树立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和新型工业网络部署,开展自动驾驶全场景试验示范,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推动数字金融体系建设,支持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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