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德产业园获北京市首批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
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规定,经市级两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北京中德产业园及配套支撑区成为北京市首批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
两业融合示范园区支持政策
1.在示范园区内的地块,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工业或物流仓储用地建成并运营,且出让条件中容积率低于现有主导功能区基准开发强度,试点通过“弹性年期+弹性规模”方式实现建筑规模增容,在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提升产业承载空间,用以实现产业更新升级。对于新增的建筑面积,参照现行规划审批和土地出让流程,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建筑规模增容,并与用地主体约定土地使用权分摊出让条件,明确出让到期后,根据增容空间使用效益和产出情况,由所在区政府与用地主体商议续期或拆除。
2.在示范园区内,围绕北京市两业融合八个重点领域开展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产业共性服务设施建设的项目,以及开展数字基础设施提升的项目,按照经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符合其他相关市级园区支持政策的项目,可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不重复支持。
3.在示范园区内,对于低效楼宇、老旧厂房及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其中,对低效楼宇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的比例给予支持,对老旧厂房改造和产业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按照经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4.在示范园区内实施城市更新过程中探索实施建筑用途转换、土地用途兼容,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税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职责为建筑用途转换和土地用途兼容使用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办理建设、使用、运营等相关手续。
5.试点企业经综合评价后可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引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6.试点企业可纳入北交所上市重点企业储备库,为企业提供上市管家式服务。加强专项信贷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市级两业融合试点示范开发专项金融产品。
7.对于试点企业在津冀落地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与津冀共同支持项目建设。对于产业链龙头企业在京津冀范围内首次采购供应链配套企业产品的,可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产业强链补链协同奖励。
8.优先推荐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申报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对两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经验模式典型、带动作用明显的试点示范优秀案例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