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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3.0版政策出炉。

2021-03-21    来源:未知
摘要:北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3.0版政策出炉。继去年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6条措施和新9条措施后,北京再推新6条政策措施,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助企纾困,促进中小微企

北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3.0版政策出炉。继去年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6条措施和“新9条”措施后,北京再推“新6条”政策措施,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助企纾困,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恢复发展。

3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新6条”)。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新6条”包括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援企稳岗政策激励作用、缓解旅游会展企业突出困难、推动餐饮企业融合发展、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六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延续一批、完善一批、新增一批”。

延续:“延期还本付息”持续到月底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和微观细胞,承载本市7成以上就业。去年以来,本市先后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6条”和“新9条”措施。这些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能否延续下来?

“‘新6条’对企业呼声较高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政策继续执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此前相关部门围绕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深入企业开展多次调研,召开多场企业座谈会,针对企业反映问题,拉出清单、逐项分析,并对既有政策进行梳理。

座谈过程中,有企业提出,疫情以来出台的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减轻了经营压力,希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降低综合成本。为此,“新6条”的第1条就明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除了落实国家提出的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期限、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等减税降费措施外,还将去年本市出台的停征中小微企业特种设备检验费、占道费、污水处理费(非居民)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了延续。

第2条“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则是回应企业对降低融资成本的关心。记者获悉,本市将落实国家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延续至2021年3月31日的政策,继续执行本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首贷服务担保费用补助和首贷贴息措施。

在援企稳岗方面,第3条“发挥援企稳岗政策激励作用”,则提出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返还、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完善:建设北京贷款服务中心

多措并举下,本市新设企业数量自去年8月起已连续7个月同比正增长,今年1-2月新设市场主体3.3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91.47%,较2019年同期增长18.42%,其中科技型企业新设1.3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1倍,较2019年同期增长63.63%。

去年的1.0、2.0版政策,先是为中小微企业“补血”,接着是增强中小微企业的“造血”能力;今年的3.0版政策,则是在此前基础上,对原有政策的准入、服务范围进行细化完善,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

“新6条”明确,对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2021年内继续在京举办,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取消了此前“参展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50%”的补助限制,引导展会企业积极办展,巩固发展优势。

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方面,也有新动作。2020年本市首贷、续贷中心完成贷款524.3亿元,确权融资中心上线11款“确权贷”产品。“三个中心对企业贷款融资帮扶效果较好,今年将升级三个中心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功能,建设北京贷款服务中心,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位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新6条”突出细分行业精准精细帮扶。“餐饮、旅游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人员密切接触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相对较大,恢复也相对慢一些,这次就明确提出对餐饮、旅游等行业的帮扶措施,通过‘精准定位、靶向施策’,让政策红利精准直达那些最需要扶持的市场主体。”

新增: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对商家补贴力度

结合新的形势,“新6条”也针对企业新需求研究提出新的政策。

疫情期间网络订餐需求量持续上升,为此,“新6条”的第5条专门提出“推动餐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据介绍,本市一方面将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管网络订餐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网络订餐平台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的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鼓励市场主体帮助网络订餐平台内经营者减轻压力,提出“鼓励网络订餐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加大补贴力度、加快结算、加大流量支持和宣传推广”“支持市场主体搭建本市网络订餐平台”等措施,帮助餐饮企业降成本、畅渠道。

同时,旅游行业特别是出入境游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旅行社也需要更大力度的帮扶。“有企业反映有的保险机构出台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费减免方案,但对复工与停工企业按一个标准执行。”这位负责人说,为此,“新6条”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根据旅行社受疫情影响程度分类减免旅行社责任险保费。

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快恢复生产经营,更好稳定就业、改善民生、保障城市运行,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继续实施停征中小微企业特种设备检验费、占道费、污水处理费(非居民)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至2021年3月31日。实施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政策,加大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或调整会费与服务性收费。(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民政局)

二、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延续至2021年3月31日的政策,升级本市首贷中心、续贷中心、确权融资中心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心功能,建设北京贷款服务中心,持续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和无还本续贷。继续执行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首贷服务担保费用补助和首贷贴息措施。利用银企对接系统和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业务,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海淀区政府)

三、发挥援企稳岗政策激励作用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继续实施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施行以训兴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依托“就业超市”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化共享用工平台等,多渠道开展共享用工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缓解旅游会展企业突出困难

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根据旅行社受疫情影响程度分类减免旅行社责任险保费,推出旅游保险产品,将自驾游、单项服务、直通车等创新业务纳入保障范围。对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2021年内继续在京举办,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并取消参展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50%的补助限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银保监局、市商务局)

五、推动餐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加大对网络订餐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治理力度,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鼓励网络订餐平台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加快结算、加大流量支持和宣传推广等方式,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减轻压力。支持市场主体搭建本市网络订餐平台,进一步降低餐饮企业线上经营成本。鼓励中央厨房等餐饮企业提档升级,生产食品进入商超售卖,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标准提升等方面给予专项辅导和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继续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的,继续对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比例调整为实际贷款利息的40%,每家企业单一信贷产品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中关村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按照不超过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中关村首创产品的研制单位资金支持,每年每家国际和国内首创产品研制单位支持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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